国家标准计划《农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规范》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湖北省标准化研究院 、贵州省标准化研究院 。
我国是地质灾害频发国家,地质灾害成因多样, 由于基层应急预防工作条件和手段的限制,地质灾害对我国农村地区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财产影响巨大。
本项目从分析研究洪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农村常见自然灾害的成因、危害入手,总结、提炼各地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经验和做法,对农村地区应急处置流程、信息发布、预防预警、事后处置等方面提出普遍性的要求,以达到防灾减灾,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地区地质灾害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准备、预警监测、预警响应、应急响应、事后处置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乡(镇)政府及村级自治组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