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16(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动机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阳)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蚌埠通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060 道路车辆内燃机 |
| 43.060.40 燃油系统 |
本标准修改采用其他国际标准:ECE R34-02。
采标中文名称:关于车辆防火方面批准机动车辆的统一规定。
燃油箱及其附件、汽车整车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液体燃料的燃油箱(简称燃油箱)在车辆上安装的防火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还规定了燃油箱总成的防火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燃油箱总成及其附件安全性能要求;燃油箱及其附件在整车上安装的安全性能。主要有燃油箱的耐压性、翻转密封性、燃油渗透性、耐腐蚀性、耐低温性、耐高温性、耐火性等,以及整车上的安装要求,整车碰撞后的燃油泄漏要求等等。
强制理由:是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修订,是车辆被动安全性的项目之一。
是汽车强制性标准体系的被动安全子体系中的一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