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可编程逻辑器件软件VHDL语言安全子集》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三院三〇四所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080 软件开发和系统文件 |
可编程逻辑器件软件设计的安全性很大程度取决于硬件描述语言的使用,应对硬件描述语言的使用提出严格的要求,以保证可编程逻辑器件软件设计的质量。
可编程逻辑器件软件和传统软件在技术背景、应用语言、开发过程、测试方法上有很大不同,软件的设计要求不完全适用于可编程逻辑器件软件,针对C语言的安全设计要求不适用硬件描述语言,需要制定适用硬件描述语言的标准要求,规范相关设计。
本标准从规范硬件描述语言使用,促进可编程逻辑器件软件安全性设计角度出发,定义硬件描述语言安全子集,适用于VHDL语言。
对可编程逻辑器件软件编程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顶层设计类、声明定义类、运算赋值类、时钟类、复位及初始化类、状态机类、约束类,编码格式类准则,每类准则中会针对不同芯片厂商的适用特性进行说明。 1) 顶层设计类准则:规定顶层设计等方面的设计准则。 2) 声明定义类准则:规定信号、变量在声明、命名及定义方面的设计准则。 3) 运算赋值类准则:规定运算赋值类方面的准则。 4) 时钟类准则:规定时钟设计及跨时钟域处理的设计准则。 5) 复位及初始化类准则:规定复位及初始化方面的设计准则。 6) 状态机类准则:规定状态机设计方面的设计准则。 7) 约束类准则:规定综合及设计约束方面的设计准则。 8) 编码格式类准则:规定编码格式类方面的设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