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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绿色产品评价规范 平板电视》由 TC207(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07SC6(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环境意识设计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4-14
公示截止日期
2016-04-30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归口单位
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环境意识设计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此项标准旨在落实《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推行生态设计,显著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提供标准依据;响应《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3〕58 号)“编制重点产品生态设计标准”要求。

电视机是指在电网电压下正常工作,以地面、有线、卫星或其它模拟、数字信号接收、解调为主要功能的电器产品,是一种用电的方法即时传送活动的视觉图像的设备,广泛运用于会议室、办公室、学校、家庭和娱乐场所等,是量大面广、与人类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资源环境和人类健康关系密切的产品。

2014年我国全行业共生产彩色电视机14129万台,同比增长10.9%;出口彩色电视机7406万台,出口额135.5亿美元,同比增长22.6%。

电视机液晶面板生产过程中会排放氨、氯化氢、一氧化氮、二氧化氮、氢氟酸、氟化物、氯所、硝酸和VOC等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较大,使用不可再利用的原材料造成的资源过度消耗,废旧电视机造成的金属污染和有机物污染等,生命周期对大气、土壤、水源均造成较大影响。

出台电视机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规范能切实推动降低电视机产品的能源、资源消耗和环境负荷,规避欧盟统一绿色产品市场法规给我国对外贸易带来的负面影响,并在国内形成健康绿色的电视机产业市场。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在电网电压下正常工作,以地面、有线、卫星或其他模拟、数字信号接收、解调及显示为主要功能的液体电视、等离子电视、有机发光二极管电视(统称为平板电视);也适用于主要功能为电视,不具备调谐器,但作为电视产品流通的显示设备。 标准将规定了平板电视的基本要求,以及减量化、可资源化、产品能效、限制有害物质使用、产品辐射、产品噪声、生命周期量化分析与持续改进技术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