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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SWG24(全国民用爆炸物品标准化工作组)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理工大学 、河南省永联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北京安联国科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10-09
公示截止日期
2026-11-08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100.30
71 化工技术
71.100 化工产品
71.100.30 爆炸物、焰火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民用爆炸物品标准化工作组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过程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涵盖产品生产、销售过程。技术内容明确列出17类重大隐患情形,包括证照资质、人员配备、“四超”行为、安全距离、工艺设备、储存管理、双重预防机制等关键环节的底线要求。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