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水库生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由 332(水利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水利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本标准规定了水库生态安全评估的术语和定义、评估原则、评估工作流程、评估指标体系等。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大中型水库生态安全状况的评估,也可为小型水库生态安全评估、学术研究、标准引用等提供技术参考。 一、本标准拟对如下术语和定义进行界定。 1、水库生态安全 水库生态安全是相对于“生态威胁”的一种功能状态,是指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水库生态环境处于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状态,为人类稳定提供生态服务和免于生态灾变的状态,通过水库生态系统健康、水库生态功能、水库生态影响、水库生态风险4方面进行表征。 2、水库生态系统健康 水库生态系统在结构和功能上保持稳定和可持续的状态,具有维持其组织结构、抵抗干扰和自我恢复的能力。 3、水库生态功能 水库生态系统提供的满足和维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自然环境条件与效用。 4、水库生态影响 水库调度运行过程对库区及下游生境、水生生物及生态系统产生的各种影响。 5、水库生态风险 水库生态系统及其组分所承受的各方面风险,以及水库风险防控的应急和应对能力。
水库生态系统演变与健康评价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