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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由 332(水利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10-13
公示截止日期
2026-11-12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提出部门
水利部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拟修订的《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过程或服务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基础设施类产品 包括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泥沙测验设施、生产业务用房、附属设施、测验河段基础设施等。 2.技术装备类产品 包括水位观测设备(浮子式、压力式、雷达式、气泡式水位计等)、流量测验设备(各类流速仪、ADCP、缆道测流系统、测船等)、泥沙测验设备(悬移质、推移质、床沙采样器及颗粒分析设备)、降水蒸发设备(各类雨量计、蒸发器等)、水质监测设备(采样器、现场监测仪器、实验室设备)、地下水监测设备、墒情监测设备、通信与数据传输设备(卫星通信、无线通信模块、数据平台等)、应急监测设备(电波流速仪、无人机测流系统等)。 3.过程或服务类 包括水文测站建设过程(选址、整治、施工、安装、验收等)、水文技术装备配置过程(各类水文仪器设备的选型、检定或检验、安装、维护及更新等)、水文测站管理运行服务(水文测站的运行维护、仪器设备的管理与报废更新等)、水文生产业务用房建设服务(生产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的设计、建设及管理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水文测站及其以上水文机构主要生产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恢复、迁移)以及生产管理运行中仪器设备的配备与更新。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水文测站级(类)别划分原则、水文测站防洪测洪标准、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原则、水文测站基础设施、水文测站技术装备、测站以上水文机构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等。

行地标转化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SL/T 276-2022)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强制理由: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