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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罐内货物采样技术要求》由 TC251(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常州领标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添益化学品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5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9-18
公示截止日期
2026-10-18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23.020.20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23.020 流体存储装置
23.020.20 车载槽罐和容器
归口单位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以下简称“危化罐车”)罐内货物采样技术要求,包括基本原则、取样前置准备、取样操作规范、取样记录与标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在装卸场站、物流中转节点、生产交接环节的气体、液体货物取样作业。 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危险货物、剧毒化学品取样。 (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以下简称“危化罐车”)罐内货物采样,结合行业发展要求和实际评估需求,重点明确以下内容: 范围:明确标准适用场景与不适用场景。 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采样安全、防护装备、防火、储罐区作业等国家/行业标准。 术语和定义:界定罐式车辆、代表性样品、分层取样、密闭取样等关键术语。 基本原则:安全优先、科学合规、代表性、可追溯、环保合规五大原则。 取样前置准备:人员资质、防护、取样器具、设备校验、现场安全、静电防护、取样方案。 取样操作规范:通用要求;常压、压力、低温保温罐车取样;易燃、腐蚀、自聚、易制爆等特殊介质取样要求。 取样记录与标识:取样台账、样品标签、全流程可追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