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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数据安全技术 人脸识别数据安全要求》由 TC260(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中央网信办数据与技术保障中心 、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等 。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9-16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03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030 IT安全
归口单位
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界定了人脸识别数据等相关核心术语,明确了人脸识别数据的安全通用要求及收集、存储、使用、传输、提供公开、删除全生命周期处理活动的安全要求,补充衔接最新法规政策,配套《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的敏感场景管控、个人信息主体权利保障等细化技术条款,适用于数据处理者开展人脸识别数据处理活动。 本文件代替GB/T 41819—2022《信息安全技术 人脸识别数据安全要求》。与GB/T 41819—2022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术语“人脸识别技术”及其定义(见3.5); b)第5章“通用安全要求”中增加了“基本要求”“管理要求”章节,并更改了有关要求(见5.1、5.2); c)更改了人脸识别数据收集、存储、使用、传输、提供、公开、删除有关要求(见6、7、8、9、10、11); d)增加了附录A“人脸识别设备提示标识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