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及碳排放限额》由 469(国家标准委)提出,委托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钴酸锂、锰酸锂、三元材料、磷酸铁锂
本文件规定了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以及碳排放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锰酸锂、钴酸锂、磷酸铁锂、三元系材料)生产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 2、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3、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 4、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计算方法 5、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单位产品碳排放限额(限额值、准入值、先进值); 6、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单位产品碳排放限额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7、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单位产品碳排放限额的管理与措施。
强制理由:生态环境安全,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