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电解铝和氧化铝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及碳排放限额》由 469(国家标准委)提出,委托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中铝检测科技(郑州)有限公司 、中铝郑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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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本标准适用于铝冶炼有关产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限额等级、技术要求、能耗计算原则、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主要涉及产品有《重熔用铝锭》GB/T 1196-2017及《冶金级氧化铝》YS/T 803-2012,还包括生产过程中用到的《铝土矿石》GB/T 24483-2009、《铝电解用预焙阳极》YS/T 285-2012、《铝电解用石墨质阴极炭块》YS/T 623-2021及《氟化铝》GB/T 4292-2017等原材料产品。
第1章在技术内容上本文件增加了氧化铝和电解铝企业碳排放评价的术语和定义、碳排放强度等级、技术要求、碳排放核算边界和计算方法。 在适用范围上本文件增加了电解铝和氧化铝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扩建项目的碳排放控制。 第2章增加了有关氧化铝和电解铝企业碳排放评价的规范性引用文件;第3章增加了有关氧化铝和电解铝企业碳排放评价的术语和定义;第4章增加了碳排放强度限额等级;第5章增加了碳排放强度的技术要求。 增加第8章电解铝产品碳排放核算边界和计算方法;增加第9章氧化铝产品碳排放核算边界和计算方法。 增加附录C相关参数推荐值。
强制理由:生态环境安全,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