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船舶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由 TC531(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 、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所 。
| 47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 |
| 47.020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综合 |
| 47.020.70 导航和控制设备 |
本标准所涉及的产品大类包括: 船载感知设备:船用网络摄像机、红外热成像仪、防爆摄像机、热成像全景摄像仪等 船载智能终端:边缘计算分析设备、AI算力盒、本地存储单元、通信网关等 岸基管理平台:服务器设备、数据存储系统、显示终端、视频拼接控制器等
本标准适用于国内航行海船、内河船舶(包括但不限于客船、油船、气体运输船、化学品船等)所安装和使用的船舶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建设、检验与运维。其他船舶及水上设施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安全监控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系统架构与组成、总体功能要求、系统级性能指标、数据通用原则、安全要求以及安装与适应性等通用要求。 系统架构与组成 界定系统由船载端和岸基端构成: 船载端:包括感知设备(感知层)和智能监控终端(边缘计算层) 岸基端:管理平台(云端协同层) 船岸通信链路:负责数据交互 总体功能要求 规定系统应具备的基本功能: 智能识别与告警:能自动识别告警模型,具备对疲劳驾驶、人员落水、明火及烟雾等异常情况的实时监测与预警能力 分级告警播报:现场声光告警和远程告警,告警应分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级,语音播报音量不低于60分贝 安全信息提醒:能在船舶进入桥区、渡运水域等高风险区域前,自动进行语音安全提醒 数据记录与存储:能完整记录并存储告警事件关联的图片、视频片段及元数据 船岸数据交互:能通过标准要求的接口,实现与岸基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 系统级性能要求 识别和告警总延迟:小于1.5秒 检出率和准确率:均不低于90% 视频分析路数:支持不少于6路高清视频流的并发实时分析 数据要求 数据格式:告警信息的分类与格式 数据存储:船载端本地存储不少于30天,岸基平台云端存储不少于1年 数据安全:具备防篡改校验机制(如MD5),确保完整性
工信部高技术船舶科研,智能船舶专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