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8(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燃气汽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凯瑞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耐德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080 商用车辆 |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与封印、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为20 MPa及35 MPa的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的设计、制造及验收。 基于TSG 92-2026《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标准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本修订增加了软件标识的要求、增加了计量稳定性的技术要求、电子系统安全性的技术要求、自锁功能的技术要求、加气机整机噪声的技术要求、计量稳定性的试验方法、电子系统安全性的试验方法、自锁功能的的试验方法、加气机整机噪声的的试验方法,修改了辅助功能的要求,附属装置对于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拉断阀的技术要求,检验项目,包装,试验介质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