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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温室气体回收处置量化方法 含氟气体》由 TC548(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化工环保协会等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5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9-18
公示截止日期
2026-10-18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归口单位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随着全球对含氟气体管控的加强,我国相关产品(如空调、电力设备)的出口、以及参与国际碳市场时,需要一套国际碳市场(如CORSIA)时,需要一套国际通行的减排量核算方法。制定英文版将有助于国际社会了解中国的方法与实践,促进技术交流与贸易合作,提升中国标准的影响力。

涉及的产品清单

本标准规范的核心对象为: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三氟化氮(NF?)等含氟温室气体。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含氟温室气体(包括氢氟碳化物HFCs、六氟化硫SF?等)在回收、净化、再利用、转化及销毁等处置活动中碳减排量的核算目的、核算原则、核算边界、核算方法、监测要求、数据质量管理及报告编制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企业或项目层面开展含氟温室气体回收处置活动的碳减排量监测与报告编制工作。可作为碳减排权交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绿色金融产品设计及企业温室气体管理实践的参考依据。 主要技术内容: 1. 术语和定义:明确含氟气体、回收、再利用、销毁、基准线、排放量等核心术语。 2. 监测原则:规定监测应遵循相关性、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和透明性等原则。 3. 监测边界与排放源识别:明确碳减排项目的物理边界和温室气体种类边界。详细阐述如何识别和确定在没有项目活动情况下的基准线情景,并计算基准线碳减排量(例如,按照设备中气体自然泄漏或最终排放计算)。 4. 监测程序:明确含氟温室气体回收处置活动温室气体减排量监测前的活动信息、监测边界和排放源识别结果、监测参数清单及获取方式等,并制定了监测实施流程和监测频次要求。 5. 监测参数与方法:明确需要监测的含氟温室气体总量等10个参数,并明确气体存量、流量、浓度、回收量、再利用量等的监测方法。 6. 减排量计算:给出项目减排量的计算公式:项目减排量 = 基准线排放量 - 项目情景排放量。 7. 监测仪器与设备管理:要求制定详细的监测计划,明确需监测的参数(如回收量、处置量、电力消耗量、设备泄漏率等)、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和仪器仪表校准要求。提出数据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质量控制(QA/QC)要求。 8. 监测报告编制:规范碳减排量报告应包含的基本要素(项目概况、边界、基准线、监测方法、计算结果、不确定性分析等),确保报告的可比性和可核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