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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智能网联汽车 驾驶自动化系统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技术要求 第3部分:泊车系统》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9(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与电磁兼容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卓驭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中汽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5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10-09
公示截止日期
2026-11-08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4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与电磁兼容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深圳市卓驭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汽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国际标准方面,已经发布了ISO 23374:2023 和ISO 22737:2021等 泊车功能相关标准,未提出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的相关技术要求。ISO 26262(功能安全)和ISO 21448(预期功能安全) 提供了通用方法论,但不专门针对泊车系统。国内正在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智能网联汽车 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和《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泊车系统安全要求》,其中提出了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的顶层要求,亟需制定更为细化、具有可操作性的推荐性标准,作为强标实施、企业研发参考。制定外文版有助于提升中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和自动泊车系统的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目标和接受准则、风险场景、安全措施、验证确认、评估发布及运行阶段安全保障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安装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M1、N1类汽车、安装自动泊车系统的M、N类汽车,其他类型车辆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 总体要求、泊车系统规范定义、安全目标和接受准则、风险场景和安全要求、验证确认及安全发布、运行安全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