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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物流企业数字化 第4部分:流程优化要求》由 TC267(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宝智运(上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大学一汽物流有限公司中远海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德邻陆港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运易通(山西)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师范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5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6-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7-15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99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99 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是《物流企业数字化》标准的第4部分,规定了物流企业运用数字化技术面向业务环节的企业数字化管理原则、业务流程优化过程和业务流程优化管理架构。 (1)企业数字化管理原则规定物流企业流程优化需遵循战略对齐、客户中心、数据驱动等六项原则。 (2)业务流程优化过程明确企业流程优化的实施步骤,包括识别与优先级排序、现状分析与诊断等六个环节。 (3)业务流程优化管理架构涵盖关键准备要素明确、物流作业流程分析模型搭建、业务流程优化内容及效果评估四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