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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工业用水定额 第32部分:石材》由 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6-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7-15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25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13.060.25 工业用水
归口单位
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次修订拟将标准名称调整为《工业用水定额 第32部分:石材》,并按照现行工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和编制通则要求,对标准框架、术语定义、适用范围、核算方法、指标设置和管理要求进行系统完善。主要技术要求包括: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材工业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和指标值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石材生产企业工业用水量的管理。 2、术语和定义 标准对“单位石材产品用水量”进行了统一界定,即石材生产企业生产每单位天然石材或合成石材产品取自各种水源的水量,并与GB/T 18820、GB/T 21534、GB/T 32716等基础标准保持衔接。通过统一术语定义,为企业取用水核算、定额指标判定和管理应用提供基础支撑。 3、计算方法 标准对石材生产企业用水定额的统计边界和归集规则作了进一步明确。用水量计算范围包括取自地表水、地下水、城镇供水管网等常规水源的水量,以及再生水、矿井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水量和外购软化水、除盐水、蒸汽等其他水制品水量。天然石材企业用水按照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进行分类统计,其中主要生产系统包括荒料修边、荒料切割、打磨、抛光、成品切割等环节,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动力、供电、供水、化验、机修、库房、运输、场内原料场地以及安全环保设施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办公、绿化、食堂、宿舍、浴室及道路浇洒等用水;合成石材企业用水按照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进行分类统计,其中主要生产系统包括配料、搅拌、布料、压制、养护、脱模、方料切割、打磨、抛光、涂刷防护、成品切割等环节,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动力、供电、供水、化验、机修、库房、运输、场内原料场地以及安全环保设施等,附属生产系统包括办公、绿化、食堂、宿舍、浴室及道路浇洒等用水。标准还对非常规水折算、共用除盐水站或锅炉分摊、共用循环水系统分摊、附属生产系统用水分摊以及外购蒸汽和除盐水折算等规则作出规定。 4、用水定额指标 标准明确了不同等级指标的适用对象,其中新建及涉及主要生产用水的改扩建企业应达到较高等级要求,现有企业应达到相应控制要求。指标设置兼顾了不同生产流程、运行负荷和环保设施配置条件下企业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5、管理要求 修订后的标准进一步强化了企业节水管理基础。标准提出,具备非常规水供用水条件的企业应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应健全取用水计量体系,按照水源类型分别计量各类水量,用水单位和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率应达到100%,并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应建立用水量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定期统计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用水;达到取水规模以上的企业应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并将一级水表计量数据传输至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应加强用水设施巡检维护,杜绝跑冒滴漏,适时开展水平衡测试。标准还对冷却水和锅炉冷凝水回收利用、绿化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将达到较高等级指标值的企业视为用水效率达到先进水平。 6、主要修订内容 与GB/T 18916.66—2022相比,本次修订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根据现行工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要求,对标准名称、适用范围和文本结构进行调整;二是增加了非常规水源相关的用水量计算范围,完善了取用水统计边界;三是结合行业运行实际,对用水定额指标体系及适用规则进行优化;四是围绕计量、记录、在线监测、水平衡测试和循环利用等内容,对管理要求作了补充完善。通过上述修订,进一步提升标准对企业节水管理、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制度实施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