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 玻璃仪器及连接部件》由 360-1(教育部(基础))提出,委托TC125(全国教育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装备技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电化教育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云南省教育厅教学仪器装备中心 、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 、北京科技大学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80 教育 |
本标准涉及学校教学实验(特别是物理、化学、生物)中广泛使用的各类玻璃仪器零部件及与之配套的连接部件,主要类别有: 1.通用玻璃仪器,如烧杯、烧瓶(平底、圆底)、试管、量筒、容量瓶、冷凝管、干燥管、表面皿等。 2.专用玻璃仪器,如酒精灯、启普发生器、滴定管、分液漏斗、砂芯过滤装置、蒸馏装置组件等。 3.玻璃连接部件,如标准磨砂接头(含塞、孔)、玻璃活塞、玻璃三通/弯管、玻璃阀等。
范围与现行标准一致,适用于学校用的以玻璃为主要材料的教学仪器设备和连接部件。仅涉及玻璃仪器及连接部件的安全而不涉及其它特性,如式样和安全以外的其它特性。不适用于医疗机构的玻璃医疗仪器。 主要修订技术内容: 1)更新规范性引用文件:全面更新引用标准至最新版本,确保检测方法与国际国内最新技术同步。 2)更改了内应力测试方法; 3)增加了公共场所使用的大面积玻璃、小学生使用的教学仪器用玻璃材料以及低年级学生用玻璃仪器的特殊要求; 4)增加了材料环保与回收、尺寸偏差与数字化适配、把手与搬运结构要求; 5)增加了标志要求; 6)删除了电子玻璃抗水化学稳定性试验方法和玻璃击穿强度试验方法。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