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小型水电站机电设备报废条件》由 332(水利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水利部。
主要起草单位 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 、水利部机电研究所(天津中水科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金轮机电实业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徐伟 、姚兆明 、潘罗平 、张春君 、张军 、黄挺 、赵玉宇 、肖伟华 、丁达兵 、吕建平 、徐建军 、李萍萍 、蒋新春 、姚国华 、吴韬 、刘东东 。
GB/T 30951-2014 (全部代替)
20261921-T-332 正在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