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城镇燃气经营重大隐患判定准则》由 333(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
本标准涉及的过程或服务为城镇燃气经营安全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供气设施建设运维等情况的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判定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城镇燃气重大安全隐患的术语和定义、判定准则。
城镇燃气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管控关键技术 研究与示范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