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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化工中试项目安全管理规范》由 606(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5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6-05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7-05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200 事故和灾害控制
归口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执行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管部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化工中试项目(装置)在立项、设计、建设、运行、结题、处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风险管控要求,适用于新建化工中试项目,不适用于国防特品中试项目,核心内容包括: 1.术语和定义:界定化工中试项目、重大变更、一般变更、中试项目单位等核心概念,统一行业认知。 2.总则:明确项目选址、审批备案、安全设施 “三同时” 等一般要求;划定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提出安全管理保障、应急管理、资源依托、科技赋能等基础要求,包括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等,同时衔接各地环评安评简化审批的地方实践,明确合规前提下的管理灵活性。 3.各环节管控要求 立项:规定立项产业定位、技术成熟度等基础条件,要求编制含安全章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专项安全风险评估要求,强化物料危险性鉴定分类的前置要求。 设计:要求控制装置规模、委托具备资质设计单位,开展 HAZOP 分析和 LOPA 分析,明确装置独立布置、防火间距、抗爆控制室设置等设计规范,结合中试项目试验性特点优化设计要求。 建设:明确施工单位资质要求,规定竣工验收的依据、标准,重点审查安全设施的完整性和合规性,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装置同步投用。 运行:涵盖危险化学品管理(存储量、存放要求等)、开停车管理、异常工况处置、设备管理、变更管理、作业许可管理、现场人数管控(高危场所人员限额)、事故事件管理等关键要求,重点强化危险性不明物料的鉴定管理、现场操作规范等内容。 结题:规定结题条件,明确工艺技术及安全数据的收集范围、处置要求,提出档案归档与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确保中试数据为工业化生产提供安全支撑。 处置:明确中试装置运行时限(一般不超过两年),规定封存、重新启用、拆除及设备处置的管理规范,包括封存前方案制定、重新启用安全检测、拆除过程清洗置换等。 4.附录:资料性附录明确安全费用的提取范围和使用方向,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施提升、应急救援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