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汽车全景影像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3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等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有利于科学技术交流 |
汽车全景影像监测系统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静止及低速行驶状态下的全景影像监测系统的一般要求和性能要求,描述了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安装有全景影像监测系统的M类、N类非铰接式车辆和O类车辆,其他车辆类型参照执行。 本标准拟从一般要求(功能、自检、故障指示等)与性能要求(响应时间、图像时延、视图切换延时、视野范围、单视图影像、拼接视图影像等)规定全景影像监测系统的安全技术指标,以明确全景影像监测系统的基础安全技术要求。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