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钢铁企业副产煤气梯级利用技术指南》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2(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等 。
本指南适用于钢铁企业副产煤气梯级利用技术。 本指南主要技术内容包括等钢铁企业副产煤气梯级利用的基本原则,分类与适用条件、梯级利用流程、技术要求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