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智能制造 机器视觉 图像采集与标注要求》由 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湖南大学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西安交通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广西大学 、深圳思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科慧远视觉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 35.240.50 信息技术在工业中的应用 |
无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机器视觉系统在智能制造场景中的图像采集与图像标注标准。在智能制造环节中,明确零部件表面检测、识别等场景下的光照条件、光源动作等图像采集参数与图像标注规则,确保图像质量稳定,标注统一。 本文件适用于机器视觉系统的设计方、实施方与质量管控部门,用于厘清不同场景中图像采集与标注的技术差异,为数据采集工程师、标注人员及算法开发团队提供标准化操作指导,确保采集图像的规范性,支撑后续智能分析模型的训练与优化。 2.主要技术内容 前言 II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概述 5 图像采集 5.1 采集设备 5.2 采集环境 5.3 光源动作 5.4 图像采集过程 6 图像存储 7 图像预处理 8 图像标注 8.1 图像标注类型 8.2 图像标注要求 8.2.1 通用要求 8.2.2 标注边界 8.2.3 特殊目标标注 8.3 标注信息脱敏 8.3.1 敏感标注信息识别 8.3.2 标注信息脱敏方法 8.3.3 标注信息脱敏验证方法 8.4 图像标注结果评价 8.4.1 标注准确性 8.4.2 标注一致性 8.4.3 标注可重复性
基于视觉感知的复杂外形产品表面缺陷检测理论方法研究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