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应急避难场所防灾防空功能兼用要求》由 TC307(全国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地震台网中心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科技大学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200 事故和灾害控制 |
范围:提出了应急避难场所防灾防空功能兼用的总体要求,新建避难场所防空防灾功能兼用、已建应急避难场所防空功能兼用、人防疏散掩蔽场所防灾功能兼用要求。 主要技术内容:第1部分明确了标准适用范围;第2部分给出了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第3部分是术语和定义;第4部分是总体要求,分别从资源统筹、兼用防灾与防空、新建与改造、平急(战)转换等方面提出总的要求;第5部分从新建、改造、指定避难场所等提出兼用防空要求;第6部分分别从新建、改造人防掩蔽场所和改造人防疏散场所提出兼用防灾要求;附录A给出了避难场所、疏散掩蔽场所兼用防空、防灾功能的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