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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应急避难场所防灾防空功能兼用要求》由 TC307(全国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5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5-22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6-21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200 事故和灾害控制
归口单位
全国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应急管理与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提出了应急避难场所防灾防空功能兼用的总体要求,新建避难场所防空防灾功能兼用、已建应急避难场所防空功能兼用、人防疏散掩蔽场所防灾功能兼用要求。 主要技术内容:第1部分明确了标准适用范围;第2部分给出了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第3部分是术语和定义;第4部分是总体要求,分别从资源统筹、兼用防灾与防空、新建与改造、平急(战)转换等方面提出总的要求;第5部分从新建、改造、指定避难场所等提出兼用防空要求;第6部分分别从新建、改造人防掩蔽场所和改造人防疏散场所提出兼用防灾要求;附录A给出了避难场所、疏散掩蔽场所兼用防空、防灾功能的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