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矿山安全标志》由 627(国家矿山安监局)提出,委托TC617(全国矿山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本文件为各类矿山设置安全标志过程中所遵从的规范要求。
本次修订拟遵循“补充完善、科学实用”的原则,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对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更新。拟更新“2 规范性引用文件”章节,将近几年已重新修订的标准(如GB 2894、GB/T 10001等)全部替换为最新版本。鉴于GB 2894-2025已整合了安全色的内容,本次修订将直接引用新标准,不再重复规定安全色的基本坐标。 2、标志分类与图形符号的补充。补充新兴风险标志:针对矿山智能化开采中出现的新风险,拟增加相关安全标志。例如:针对井下无人驾驶车辆,增加“当心无人驾驶矿车”或完善相应的禁止进入标志;针对锂电池使用增多的情况,增加“当心电池起火”等标志。衔接基础标准:将GB 2894-2025中新增且适用于矿山场景的标志(如“当心跌落”“禁止翻越”等)纳入矿山安全标志体系。优化现有图形:参照 GB 2894-2025 中对34个标志图形的更改情况,对《矿山安全标志》原附录涉及到的图形进行比对和精细化修改,确保图形符号的清晰度和国际通用性(如“当心绊倒”“当心滑倒”等图例的更新)。 3、技术要求的协调与提升。本次修订将厘清 GB 14161-2008与行业标准的主次关系。拟将通用性、基础性的标志要求纳入国标,而将特定于某一类矿山(如瓦斯突出矿井)的特殊标志要求进行整合或指引,避免标准间的交叉重复甚至矛盾。 4、设置与管理的细化。结合矿山实际应用,拟细化标志牌的设置与管理要求。例如,针对井下潮湿、腐蚀性环境,增加对抗腐蚀、抗冲击材质的具体要求。明确井下照明条件差的场所,安全标志必须采用自发光、反光材料或配备独立照明,确保可视性。 本次修订是基于“继承与发展”的原则进行优化。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标志数量的变化。拟新增部分标志,主要涵盖智能化矿山运行新风险(如远程操控、无人设备)以及近年来基础国标中新增的通用安全图形(如有限空间、防疫/生物安全类标志)。对原标准中部分标志图形进行微调或重绘,使其图形构成、线条粗细更符合最新的视觉传达要求。 2、标准协调性的全面提升。旧版标准修订时引用了GB 2894-2008,新版标准将全面过渡到引用GB 2894-2025。这意味着矿山企业在制作安全标志时,将实现“一份标准,双重合规”——既符合矿山专用要求,也符合工厂通用安全色的最新规定,解决了以往矿山标志与地面厂区标志风格不一致的痛点。 3、技术内容更加科学。材料要求:由过去简单的“逆向反光、自发光”描述,改为更科学的性能指标要求(如初始亮度、反光强度、衰减时间等)。图形符号:原标准部分图形为手工绘制或扫描件,本次修订拟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标志制作的精确度。 4、明确管理要求。旧版标准“11 矿山安全标志牌的设置与管理”较为笼统。新版拟结合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增加关于“标志巡检周期”“损坏更换标准”“数字化档案建立”等要求。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