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直接测定技术要求》由 627(国家矿山安监局)提出,委托TC617(全国矿山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本标准涉及煤层瓦斯压力直接测定装置、封孔材料等煤矿行业推广应用产品等均为市场上通用的国产部件和产品,不存在特殊产品,整个瓦斯压力测定流程不存在特殊工艺、特殊部件等卡脖子问题,服务机构和煤矿企业完全可以无障碍执行,对过程和服务没有特定要求。
1、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井工煤矿井下瓦斯压力直接测定法,也适用于铁路、公路隧道穿煤直接测定瓦斯压力。 2、主要技术内容 原KA/T 1047-2007《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方法》中采用注浆封孔工艺不适用施工的钻孔倾角小于5°及大于-5°的情况,而实际是近水平测压还不少,参照原有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压的准确性不能保证;本次主要是增加了新的测压封孔方法(“两堵一注”带压封孔测压法),该测压方法对近水平钻孔封孔测压无限制,并对测定方法、工艺、设备、材料、封孔等进行了要求和规范。本次相对原KA/T 1047-2007《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方法》增加了“有效封孔深度”、“封孔深度”的定义,补充完善了测压地点选择和有效封孔深度章节。
KA/T 1047-2007《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方法》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