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智能体应用安全基本要求》由 252(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委托TC260(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协调中心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030 IT安全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协调中心 | 国内外智能体应用不断涌现,世界各国对智能体应用的研发和使用日益广泛,急需安全标准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
涉及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在手机、平板电脑、电脑(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可穿戴设备等终端设备或云端部署的,可调用系统或本地工具执行操作,最终实现用户需求的智能体应用。 涉及的过程包括智能体应用生产企业、研发者等主体在智能体应用的设计、开发、部署和运维全生命周期中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防护,保障产品和服务运行安全。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体应用安全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智能体应用的生产企业、研发者等在智能体应用设计研发、分发部署、上线运营等环节开展安全防护。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身份标识、系统权限调用、工具调用、数据收集使用、高风险操作人工介入、输入输出安全防护、日志留存与动态监测、异常阻断与紧急关停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