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冲击地压测定、监测与防治 第10部分:煤层钻孔卸压防治》由 627(国家矿山安监局)提出,委托TC617(全国矿山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大学 。
| 73 采矿和矿产品 |
| 73.010 采矿和矿产品综合 |
本标准所规范的技术过程主要涉及冲击地压防治中的煤层钻孔卸压作业,其配套的产品与装备目录包括大直径卸压钻机及配套钻杆钻头、矿用钻孔施工设备、煤粉收集与计量装置等施工装备;监测类产品包括应力监测系统、电磁辐射监测仪、地音监测系统与微震监测系统等效果验证设备;此外还包括用于钻孔封堵的专用注浆材料与封孔装置等配套产品。所涉服务涵盖从钻孔设计、施工实施、数据采集到效果评价的全技术流程,为煤矿企业提供完整的技术解决方案。
一、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修订项目旨在完善煤层钻孔卸压防治冲击地压的技术规范体系,其范围涵盖煤矿井下掘进巷道、回采巷道及工作面的钻孔卸压设计与施工,适用于冲击危险区与解危区的钻孔防治工程。主要技术内容包含术语与定义、卸压与解危钻孔的区域判定方法、钻孔参数设计准则、钻孔布置方式及防治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二、强制的理由 (1)涉及矿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安全 冲击地压具有突发性和强破坏性,钻孔卸压是防治冲击地压的关键措施之一。标准中的技术要求直接关系到卸压效果和施工安全,必须强制执行,以防止因技术不规范引发安全事故。 (2)现行推荐性标准执行力度不足 原标准为推荐性标准(GB/T 25217.10-2019),在煤矿实际应用中存在执行不统一、监管依据不足等问题,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简化施工,导致防治效果不达标,事故隐患突出。 (3)与强制性法规和细则衔接需要 本标准修订内容与《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法规要求高度衔接,特别是“由外向里施工解危卸压钻孔范围”等条款,需通过强制性标准固化,为监管执法提供技术依据。 (4)技术条款具有普适性和可操作性 标准中规定的钻孔参数、布置方式、施工顺序等条款,基于大量工程实践和科研成果,适用于我国各类冲击地压矿井,具备强制执行的技术基础和现实条件。 与原标准相比,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技术章节 原标准(GB/T 25217.10-2019)内容 修订后内容(新增 / 细化) 5.1 掘进巷道煤层卸压钻孔布置 5.1.1 掘进巷道工作面煤层卸压钻孔布置 c)掘进巷道工作面距交叉点或贯通点30m时,应在“三花”布置的基础上,在巷道工作面两侧各增加一个卸压钻孔,钻孔终孔位置控制在巷道轮廓线以外8m~10m; d)卸压钻孔深度为S+L,其中S为当日计划进尺,L为掘进迎头支承压力峰值距煤壁距离,一般不小于8m;钻孔距底板的距离为0.5m~1.5m,与巷道坡度一致,垂直迎头煤壁施工。 在此处删除c),但将c)条件进行细化,新增为5.1.3 巷道贯通卸压钻孔布置 d)卸压钻孔深度为S+L,其中S为当日计划进尺,L为掘进迎头支承压力峰值距煤壁距离,一般不小于8m;钻孔距底板的距离为0.5m~1.5m(现场无法实施时,可调整为1.5~2.0m,下同),与巷道坡度一致,垂直迎头煤壁施工。 5.1 掘进巷道煤层卸压钻孔布置 5.1.2 掘进巷道帮部煤层卸压钻孔布置 d) 卸压钻孔深度不小于支承压力峰值距煤壁距离,且不小于1.5倍~2倍巷道宽度;钻孔间距D按式(1)计算;卸压钻孔距巷道底板的距离一般为0.5m~1.5m;施工方向垂直巷道轴向。 d) 卸压钻孔深度不小于支承压力峰值距煤壁距离,且不小于1.5倍~2倍巷道宽度;钻孔间距D按式(1)计算;卸压钻孔距巷道底板的距离一般为0.5m~1.5m;施工方向垂直巷道轴向。 5.2 回采巷道卸压钻孔布置 e)扩巷维修前需进行卸压钻孔,卸压钻孔深度为巷道支承压力峰值位置距煤壁距离与扩巷的尺寸之和。 e)扩巷维修前需进行卸压钻孔,卸压钻孔深度为巷道支承压力峰值位置距煤壁距离煤层厚度确定卸压钻孔深度与扩巷的尺寸之和。 6.2 解危钻孔直径 解危钻孔直径应大于或等于卸压钻孔直径。 解危钻孔直径应大于或等于卸压钻孔直径,但不得大于200mm。 6.5 解危钻孔施工要求 6.5.1 施工原则 一般由外向里施工,在距危险区域一侧不小于10~15m位置,按照设计钻孔间距逐渐向危险区域施工,直到冲击危险区域另一侧不小于10~15m位置。 6.5.1 施工原则 一般由外向里施工,在距危险区域一侧不小于15m位置,按照设计钻孔间距逐渐向危险区域施工,直到冲击危险区域另一侧不小于15m位置。 6.5 解危钻孔施工要求 6.5.2 封孔要求 煤层大巷、上下山、主要煤层硐室布置解危钻孔后,应对锚杆长度范围内的钻孔进行封孔。 6.5.2 封孔要求 煤层大巷、上下山、主要煤层硐室布置解危钻孔后,应对塑性区范围内的钻孔进行封孔。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