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往复式内燃燃气发电机组 智能控制系统 第 3 部分:智能化等级》由 TC372(全国往复式内燃燃气发电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 、郑州金阳电气有限公司 、海茵茨曼动力控制有限公司 、伍德沃德控制器有限公司 、宁波中策动力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海汇科技有限公司 。
| 29 电气工程 |
| 29.160 旋转电机 |
| 29.160.40 发电机组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 | 当前全球分布式能源、应急备用电源、电网调峰等场景下,往复式内燃燃气发电机组应用规模持续扩大,智能化升级成为行业核心发展趋势。我国在燃气发电机组智能控制领域技术成熟,相关产品已实现批量出口,但国际、国内均无针对该类机组控制系统智能化等级划分的专项标准,行业内智能化水平界定无统一依据,产品选型、技术升级、市场贸易均存在技术壁垒。制定本标准外文版,可满足海外项目产品认证、工程选型、技术验收的核心需求,消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助力我国技术与装备 “走出去”,提升中国标准在燃气发电智能化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现实必要性。 |
往复式内燃燃气发电机组、发电机组智能控制系统、发动机电控 ECU、机组控制模块、监控安保系统、辅助系统控制装置等相关产品。
1、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往复式内燃燃气发电机组控制系统智能化等级的术语和定义,描述了机组控制系统的智能化等级划分。本文件适用于往复式内燃燃气发动机驱动的机组。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基于机组控制系统的技术复杂度、自动化水平,以及自感知、自学习、自决策、自适应的智能化能力,将燃气发电机组控制系统划分为 L1基础智能化、L2诊断智能化、L3决策智能化共3个等级;明确了每个等级的核心能力、关键技术要求、功能边界;规范了不同智能化等级下,操作人员与控制系统的角色分工;给出了不同应用场景对应的智能化等级适配建议,为机组控制系统的设计、选型、验收、升级提供统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