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跨域办”工作指南》由 TC594(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务院办公厅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江苏省数据局台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襄阳市行政审批局西南政法大学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盐城市数据局中移雄安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62416-T-43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5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2-11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3-13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120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120 标准化总则
归口单位
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范围 本标准旨在依据法律法规,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用标准化原理、方法和技术,科学开展政务服务跨域办理工作,打破属地管理权限,实现企业和群众跨省域就地就近办事,提升行政效能。本文件规定了跨域办理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办理类别与适用对象、办理事项、办理规则、渠道建设、数据安全、工作保障以及持续改进等规范化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全国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和人员开展政务服务跨域办理业务。 二、主要技术内容 《“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跨域办”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结合各地先进经验,规定了“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跨域办”办理类别与适用对象、办理事项、办理规则、渠道建设、数据安全、工作保障以及持续改进等规范化要求,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工作规范。 (一)明确总则,界定术语和定义 《指南》首先明确了跨域办理工作的整体范围,即全国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和人员开展政务服务跨域办理业务。 (二)基本原则 政务服务跨域办理工作应坚持应纳尽纳、标准统一、创新驱动、共享协同的原则,以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门壁垒,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跨域办理类别与适用对象 《指南》明确指出跨域办理区域包含省内通办、跨省办理、跨区域办理三类。适用对象为具有跨地域办事需求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四)跨域办理事项 《指南》明确指出跨域办理事项范围和清单编制内容,包括梳理事项、梳理要素、梳理情形、事项优化比对、办事指南编印和公布。 (五)跨域办理规则 《指南》分别规定了业务咨询、线上办理、线下办理、政务服务“好差评”的多项具体规则。 (六)跨域办理渠道建设 《指南》提出了线下窗口建设和线上平台建设的具体渠道建设方式。 (七)数据安全 《指南》提出了应遵守国家数据安全法律法规、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隐私保护及引入智能监测等多项数据安全保护措施。 (八)工作保障 《指南》提出了对人员配备、协调机制、监督机制的全面保障。 (九)持续改进 《指南》提出畅通办事需求和问题发现渠道,开展异地授权、委托审查、内部系统流转、承诺制深化应用和信用监管强化等便民利民举措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