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数字政府 智能政务 第3部分:政务服务智能体知识运营规范》由 TC594(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务院办公厅。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 、杭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 35.240.99 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 |
一、范围 《数字政府 智能政务 第3部分:政务服务智能体知识运营规范》规定了政务服务智能体知识的运营要求,适用于各级政务部门、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开展政务服务智能体知识规划、加工、更新、优化等运营工作。 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服务智能体在知识分类、全生命周期运营、安全合规要求以及运营机制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一)知识分类 明确构建政务服务智能体知识分类体系的基本原则与方法,规定分类的核心维度包括业务领域(如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知识形态(如政策文件、办事指南)、服务对象(如个人、企业)。 (二)知识全生命周期运营管理要求 明确知识运营管理应覆盖从规划到退役的全闭环流程,规定其涵盖规划与需求分析、采集与获取、治理与加工、更新与维护、验证与优化、归档与退役六大环节,并分别提出各环节的具体管理要求。 (三)安全合规与可信要求 明确应保障知识在全生命周期中的安全与合规,规定应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与访问控制、建立多层次内容安全过滤机制、动态更新敏感词库、执行合规性审查,并实现全环节操作可追溯。 (四)运营保障 明确应设立专职知识运营团队并厘清各方职责,规定应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并制定知识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保障系统运营的稳定与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