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政务信息系统电子文件应用要求》由 244(国家密码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密码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广州历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 35.240.20 信息技术在办公中的应用 |
(一)标准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在政务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等过程中贯彻电子文件管理要求的原则,规定了政务信息系统在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运行维护等环节应用电子文件的具体要求,同时给出了上述要求的验证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政务信息系统(如业务办理、内部管理、行政办公、监管执法、统计监测等信息系统)的设计评审、建设验收和绩效评估。 (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体要求、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和验收要求、运行维护要求和验证方法。 总体要求规定了对文件的总体要求和对系统的总体要求。 规划设计要求规定了在政务信息系统规划设计阶段,在确立战略与框架、需求分析与文件规划、将需求转化为技术方案时对电子文件的要求。 建设和验收要求规定了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验收阶段,对文件支撑软件、文件功能实现、支撑技术、验收的要求。 运行维护要求规定了政务信息系统在运行维护阶段,关于文件保存与存储管理、数据关联与质量清核、备份与灾难恢复、权限与安全运维、统计、报告与用户支持、周期性合规审计、系统效能与适应性评估、系统升级与迭代中的文件管理、系统停运与退役。 验证方法规定了政务信息系统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运行维护的验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