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智能网联汽车 安全事件数据交互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3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
本标准适用于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和自动驾驶系统的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平台和国家平台之间的安全事件数据交互。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安全事件数据交互与管理系统的架构及功能要求、注册和备案要求、平台间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安全事件报告,描述了相应的试验及检查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和自动驾驶系统的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平台和国家平台之间的安全事件数据交互。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