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数据基础设施 安全通用要求》由 TC609(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数据局。
主要起草单位 西北大学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公安部一所 、公安部三所 、数字西安技术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数据基础设施产品、数据流通产品。
数据基础设施的安全通用要求,旨在为数据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和评估等环节提供系统性的安全指导。为确保要求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文件充分吸收了我国现有信息技术安全、数据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中的相关内容,并在识别数据基础设施特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具有衔接性、指导性和全面性的安全要求。 从指标的内容上看,按照建立框架、细分要求维度、提出具体要求的步骤,从环境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等维度针对功能节点、业务节点、连接器等具体的数据基础设施组件提出了具体的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