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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数据产品和服务 分类目录与编码规则》由 TC609(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数据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宁波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数族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百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数商协会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数据流通控股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4-20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5-20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数据局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本标准涉及六类数据产品和服务,共33个二级分类: 1、数据采集加工服务:(1)数据采集服务(网络爬虫、API采集、物联网数据采集等);(2)数据集成服务(ETL、数据清洗、数据合并等);(3)数据治理服务(数据架构规划、元数据管理、数据质量提升等);(4)数据标注服务(文本标注、图像标注、语音标注、视频标注等);(5)数据产品设计服务(需求分析、产品规划、架构设计等);(6)数据产品开发服务(数据格式转换、接口开发、模型开发等)。 2、数据类软件产品:(1)数据交换平台(数据交易平台、数据交换平台、区块链存证平台等)(2)数据加工工具(数据标注平台、数据清洗工具、数据集成工具、数据可视化工具等);(3)数据存储系统(分布式存储系统、块存储系统、AI存储系统等);(4)数据管理系统(关系型数据库、非关系型数据库、数据湖、数据仓库等);(5)数据建模分析软件(统计分析工具、BI工具、深度学习框架等);(6)数据计算平台(分布式计算引擎、流计算引擎等);(7)行业数据应用软件;(8)人工智能软件。 3、专业数据产品:(1)行业基础数据库(制造业基础数据库、农业基础数据库、材料数据库等);(2)数据集(工业数据集、农业数据集、商业数据集等);(3)市场调查数据产品(消费行为调查数据、市场趋势调查数据等);(4)核验类数据产品(身份实名认证、资质核验、黑白名单核查等);(5)指标型数据产品(价格指数、产品评分、用户画像等);(6)知识类数据产品(知识库、知识图谱、分析报告等);(7)模型类数据产品(自然语言处理模型、计算机视觉模型、语音识别模型等);(8)用户流量类数据产品(互联网广告、大数据营销等);(9)其他数据产品。 4、数据流通及其他专业服务:(1)数据经纪交易服务(市场推介服务、数据经纪服务、数据交易服务等);(2)数据合规服务(数据合规审查、数据交易仲裁、数据认证服务等);(3)数据财会服务(数据资产评估、数据入表服务、数据审计服务等);(4)数据运营服务;(5)其他数据服务(数据咨询服务、数据保险服务、数据人才培训等)。 5、数据安全产品和服务:(1)数据安全产品(数据加密软件、数据库审计系统、隐私计算平台等);(2)数据安全服务(安全架构设计、日志审计分析、安全策略实施等)。 6、数据基础设施服务:(1)数据流通基础设施服务(基于可信数据空间、区块链等基础设施的服务);(2)算力服务(云计算服务、边缘计算服务、智算服务等);(3)存储服务(对象存储、数据文件存储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的适用主体覆盖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平台运营方、企业等各类参与数据相关工作的单位,适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主体开展的数据产品和服务目录编制、分类管理、编码标识及跨平台对接等工作,为不同主体在数据领域的规范化操作提供统一遵循依据。 主要技术内容围绕数据产品和服务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展开,具体包含四大核心模块:(1)构建层次化分类体系,明确设立六类一级分类,并在一级分类下细分 33 个二级分类,实现数据产品和服务的精准归类;(2)制定五级编码结构,采用 “领域码 - 层级码 - 类别码 - 序列码 - 版本码” 的编码规则,确保每个数据产品和服务都具备唯一且可追溯的标识;(3)统一术语定义,对数据产品和服务相关的关键术语、概念进行标准化界定,避免因表述差异导致的理解偏差;(4)规范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对目录的编制、发布、更新、撤销等全生命周期环节的操作流程进行统一规范,确保管理过程有序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