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总则》由 TC609(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数据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 、上海市大数据中心 、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 、上海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不涉及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对象和能力框架,规定了数据开发、数据利用、安全合规、组织管理能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与指导。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能力要求,包括数据开发能力、数据利用能力、安全合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主要内容包括: 1)对象:本文件的评估对象包括数源部门、数据管理部门、实施机构、运营机构、经营主体五类主体。 2)能力框架: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能力框架,包括数据开发能力、数据利用能力、安全合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四大核心能力域,作为系列后续专项标准的基础。 3)总体能力要求: 数据开发能力:重点规定公共数据治理(质量提升、脱敏处理)、资源目录编目、数据产品设计以及面向人工智能的语料化加工能力。 数据利用能力:涵盖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授权运营三种路径的管理与技术支撑能力,突出市场化配置中的供需撮合与场景匹配能力。 安全合规能力:建立穿透式监管框架,涵盖合规审查(准入审核)、数据存证(区块链技术)、隐私保护(隐私计算)及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组织管理能力:规定组织保障、制度建设、人才梯队、研发创新投入以及可持续经营能力的框架要求。 4)附录:附录A定义了数源部门、数据管理部门、实施机构、运营机构及经营主体在从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各环节中的权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