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重要数据识别目录 地理信息》由 TC609(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数据局。
主要起草单位 自然资源部测绘发展研究中心 、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无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理信息重要数据识别目录,给出了地理信息数据分类分级规则及部分重要数据示例。 本文将适用于各地区、各部门和数据处理者开展地理信息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工作,为识别地理信息重要数据提供参考。 本文件不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和军事数据。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共分为4章,以及参考文献。 1、范围。规定本标准的范围、适用对象和不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列举本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界定本标准涉及的数据、数据安全、重要数据、核心数据、一般数据、地理信息、数据处理者、数据处理等相关术语并进行定义。 4、地理信息重要数据识别目录。 (1)明确了地理信息数据分类规则,包括基础地理信息类、遥感影像类、专题地理信息类,每类可再分为若干细分类。 (2)给出了地理信息数据分级规则,提出了地理信息重要数据、核心数据和一般数据的识别参考指标。 5、参考文献。给出制定本标准时所引用的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