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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移动式实验室 生物安全要求》由 424-cnca(国家认监委)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4-07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5-07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提出部门
国家认监委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1. 标准所规范的生物安全防护产品清单 生物安全柜 负压隔离器 高效空气过滤装置 气密门 实验室消毒设备(含自动消毒系统) 生物安全型高压蒸汽灭菌器 活毒废水处理系统 正压生物防护头罩 互锁传递窗 生物安全密闭阀门 动物呼吸暴露装置 节肢动物饲养隔离装置 智慧化监控设备(含视频监控、数据传输、远程监控系统) 应急处置设备(含负压担架、溢出处理箱等) 2. 标准所规范的服务清单 移动式实验室生物安全关键防护产品性能检验检测 移动式实验室系统性能检验检测(含移动过程、驻地环境适应性检测) 移动式实验室生物安全认证服务 移动式实验室运行维护评价服务 移动式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服务

目的意义

1. 立项必要性 移动式实验室作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防控、偏远地区病原微生物检测等场景的关键基础设施,其生物安全保障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和国家安全。

GB 27421-2015《移动式实验室 生物安全要求》自 2015 年实施以来,为我国移动式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在疫情应急处置、现场检测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生物技术快速发展、生物安全形势日益复杂,原标准已难以适应新的需求: (1)政策法规更新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自2021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明确要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涵盖移动式实验室)应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强化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明确要求移动式三级、四级实验室应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原标准部分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衔接需进一步完善。

(2)技术发展与应用拓展需求 近年来,移动式实验室的应用场景不断扩大,涵盖了虫媒传染病检测、合成生物现场实验等新领域,原标准未对节肢动物操作等特殊场景的生物安全防护作出明确规定;移动式实验室的结构、材质有了新的发展和需求;人工智能、智慧化管理等新技术在实验室中的应用,需要补充相关安全管控要求。

原标准不包括对移动式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的要求、没有对装配式结构及软体材质的移动式实验室有规定。

(3)国际标准与安全形势变化 2020 年 WHO 发布《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 4 版,美国发布《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第 6 版,国际标准在风险评估、防护屏障、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了新的理念和要求;同时,生物恐怖主义威胁、新发突发传染病频发,对移动式实验室的生物安保、应急响应能力提出了更高标准,原标准在相关方面的规定较为薄弱。

(4)实践应用中暴露的不足 原标准部分条款执行力度不足;对移动式实验室移动过程中的风险管控、驻地环境适应性、关键防护设备的规范性要求不够细化,导致部分实验室在实际运行中存在安全隐患。

标准修订后,将进一步规范移动式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提升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生物安全风险的能力,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安全,具有显著的社会、公共卫生和安全效益。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原标准不包括对移动式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的要求,本次修订拟重点扩充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的相关要求。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次修订将在原标准基础上,重点补充和完善以下内容: (1)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 拟增加节肢动物操作、合成生物实验等特殊场景的风险识别内容;细化移动式实验室移动方式(陆路、水路、航空)、移动过程中(运输振动、温度湿度变化)、驻地环境(极端气候、复杂地形)的风险评估要求;补充风险管理的全流程要求,明确风险评估结果的应用场景。 (2)术语和定义 修订4个原有术语和定义,使其更准确规范;增加风险管理、智慧化管理、节肢动物实验室、水生生物实验室、生物安保等相关术语和定义,适应新场景、新技术的需求。 (3)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级与分类 补充节肢动物操作等对应的实验室防护水平分级要求;细化自行式和运载式实验室、不同防护屏障模式实验室的分类管理要求。 (4)实验室设计原则及基本要求 增加特殊场景实验室(节肢动物)的设计原则;补充实验室对极端气候(高温、低温、暴雨、沙尘)、复杂地形的适应性设计要求;完善智慧化管理系统的设计要求,包括视频监控、数据实时传输、远程监控等功能;强化生物安保设计,明确人员出入管控、实验样本追溯、防盗窃破坏等要求。 (5)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要求 补充移动式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的设施设备要求;补充节肢动物实验室的设施设备要求,包括饲养设备、实验装置、防护屏障等;完善移动式实验室移动过程中的设备固定、防护措施要求;增加智慧化设备(如智能门禁、自动消毒系统、环境监测传感器)的安全管控要求。 (6)管理要求 补充移动式实验室生物安保管理要求,包括人员背景审查、实验样本和试剂管控、安保制度建立等;细化移动过程的管理要求,明确行程规划、备案审批、途中安全监测等内容;完善驻地实验的管理要求,包括驻地选择、隔离带设置、与当地部门协调等;强化应急处置管理,补充生物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不同场景的应急响应流程和处置措施;将原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转化为强制性条款,删除不适用的推荐性内容。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