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锂离子电池性能等级评价规范》由 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厦门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 。
| 29 电气工程 |
| 29.220 电池和蓄电池 |
| 29.220.99 其他电池和蓄电池 |
该标准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锂离子电池,属于标准范围内电池示例如下: a)便携式电子产品、便携式家用电器、电子烟、玩具、其他便携式电子设备用消费型锂离子电池; b)固定式电子设备、家庭储能、道路交通与景观照明设施、电能存储系统、其他工业设备用储能型锂离子电池。 与上述示例用途类似的锂离子电池可参考使用本文件。 该标准规定了锂离子电池性能分级评价的评价指标、分级要求以及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