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钢铁企业废气管控系统技术规范》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2(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77 冶金 |
| 77.010 冶金综合 |
本规范适用于长流程钢铁企业烟气深度治理及改造设计,短流程、独立焦化、独立球团可参考执行。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包括钢铁企业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的控制及收集处置及监测监控等要求。无组织排放主要包括物料储存、物料输送、生产工艺过程,从三个方面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用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确保各产尘点及车间无可见烟粉尘外逸。并按照焦化、烧结、球团、高炉炼铁、炼钢、轧钢工序逐个工序分析无组织源和控制措施。 监测监控主要包括高清视频监控、TSP监测仪设置、空气质量微站点、VOCs无组织监测仪和无组织管控平台,通过排放源附近监测、监控和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及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的监测数据,判断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是否取得相应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