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钢铁企业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脱硝技术规范》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2(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睿之路(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工业大学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
| 77 冶金 |
| 77.010 冶金综合 |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钢铁企业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脱硝的术语和定、工艺要求和设备要求、总体布置、锅炉侧系统、氨水站系统。 本文件适用于钢铁企业以低热值煤气为燃料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脱硝应用。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工艺要求、技术参数、设备要求(材质要求、关键设备结构与选型、工艺安装要求等)、系统要求(设备布置、炉侧系统结构布置、氨水站布置、安防等)、NOx脱硝能力(要求≤30mg/m3)、总体施工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