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项目、资产和活动的环境准则的指南》由 TC207(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 13.020.20 环境经济 |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4100:2022。
采标中文名称: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项目、资产和活动的环境准则的指南。
近年来,我国多部委协同构建全链条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为绿色项目认定、绿色资产界定及绿色经济活动规范等提供权威准则支撑。
2022年6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进一步对银行业绿色金融发展提出明确规划。
2022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发布《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指出标准是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并提出了加快建立绿色债券标准。
2025年,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印发《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首次统一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各类绿色金融产品支持标准,明确涵盖节能降碳、生态保护、绿色贸易、绿色消费等9大门类支持边界,新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要素与低碳活动减排贡献标注,大幅提升识别效率与管理效能。
2025年1月,金融监管总局与人民银行联合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金办发〔2025〕15号),锚定未来五年体系建设目标,明确银行保险机构核心职责,聚焦传统产业低碳转型、新能源体系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提出中长期信贷与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要求,为高碳行业改造等提供清晰指引。
2025年2月,中国证监会发文《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完善资本市场绿色金融体系,特别是推动碳核算标准的制定,持续优化绿色债券标准,以支撑资管机构的气候投资实践。
在标准方面,金标委于2024年发布的《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金融行业标准,涵盖200余个细分绿色项目的40余个环境效益指标,进一步填补了我国绿色金融领域的标准空白。
我国近年来逐步健全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推动金融机构提升碳核算能力,明确绿色项目全流程风险管控要求。
通过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积累项目认定、跨部门信息共享、转型金融衔接等可复制经验等举措,为推进标准实施奠定基础。
然而当下,金融市场还存在着空白,亟待标准引领。
其一是,绿色金融市场规模持续扩容仍需标准规范,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已达42.39万亿元,绿色债券存量规模超2万亿元,但市场主体对绿色项目、资产的识别标准不一,导致“洗绿”风险隐患与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亟需统一环境准则明确界定边界。
其二是,绿色金融产品谱系拓展亟待实操指引,当前绿色保险、租赁、信托等新兴产品缺乏权威环境评估标准,增加了金融机构展业成本与跨业态业务衔接难度,制约市场活力释放。
其三是,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与国际准则的互联互通不足,影响外资参与积极性,亟需专项环境准则提升国际兼容性。
其四是标准覆盖不全面,当前绿色金融标准主要集中于信贷、债券领域,对绿色消费、绿色活动、绿色贸易等新增领域的环境评估要求较为笼统,缺乏针对项目全生命周期、资产环境价值核算、经济活动环境影响的系统性准则标准编制。
综上,研制《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项目、资产和活动的环境准则的指南》标准,既是响应市场发展的迫切需求,也是弥补当前政策体系局限性的关键举措。
本文件提供了用于确定在考虑寻求融资的项目、资产和活动时要考虑的环境影响和绩效准则的框架以及流程。 本文件也提供了在评估项目、资产和活动中应用环境准则可能产生的风险与机遇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寻求融资、提供融资的各方或其他相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