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农林机械 安全 第23部分:青贮饲料取料机》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201(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呼和浩特分院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等 。
| 65 农业 |
| 65.040 农用建筑物、结构和装置 |
| 65.040.20 农产品加工和贮存用建筑物和装置 |
固定式圆形青贮窖卸料机和长方形青贮窖或青贮池取料机
本标准规定了青贮饲料取料机设计、制造、使用等方面必须遵守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电动机为动力的青贮饲料取料机。 本标准代替GB 10395.23-2010《农林机械 安全 第23部分:固定式圆形青贮窖卸料机》,与GB 10395.23—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 b)删除术语“青贮窖卸料机”,新增术语“青贮饲料取料机”,修改了术语“青贮饲料切刀”、“切割臂”、“传动辊”和“集电环连接器”的定义(见第3章); c)增加了通用要求中的机械要求(见4.2.1); d)增加了电缆要求(4.2.2.3); e)增加了接地要求(4.2.2.4); f)增加了长方形青贮窖或青贮池取料机安全要求(见4.4); g)增加了安全要求的验证(见第5章)。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