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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同声传译交付平台 要求与建议》由 TC62(全国语言与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台电实业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1-19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2-18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160.01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33.160 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33.160.01 音频、视频和视听系统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语言与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语言与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4019:2022。

采标中文名称:同声传译交付平台 要求与建议。

目的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国科技和经济实力长足进步,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我国举办了APEC领导人会议、G20峰会、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众多重大国际会议,这些都应用到同声传译服务。

同时,我国的同声传译系统设备已进入到了联合国总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欧洲理事会组织等众多国际组织。

近年来,各类会议的口译服务有从线下逐渐转至线上的趋势。

同声传译交付平台的使用对会议组织者、参与者和口译员而言尚属新兴领域。

ISO 24019:2022 Simultaneous interpreting delivery platforms — Requirements and recommendations对此种应用中的同声传译交付平台(包括口语和手语翻译)提出了相应规范与要求,特别是针对口译员与参与者身处异地的会议活动场景。

如能够根据我国相关技术领域的发展状况,将ISO 24019:2022转化为国家标准,对同声传译交付平台相关技术性能,涉及该平台应用的发言人、手语者、口译员、手语译员等参与角色做出与国际标准接轨的规范要求,既能够体现对国际技术规则的尊重与接轨,构建适应全球化竞争的技术标准体系,同时能够推动我国同声传译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和规范化发展,助力相关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化领域的话语权,因而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战略价值。

拟制定标准起草单位深耕同声传译系统行业20余年,在同声传译系统方面的核心技术水平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研发和生产的同声传译系统设备在近年来我国举办的APEC、G20峰会等几乎全部重要主场外交活动中均有应用,同时走出国门,进入到联合国总部、欧洲理事会组织等国际重要会议场所,提供的同声传译交付平台成功应用于欧洲理事会组织,参编了包括ISO 24019:2022 Simultaneous interpreting delivery platforms — Requirements and recommendations、ISO?17651-1:2024, Simultaneous interpreting — Interpreters’ working environment — Part 1: Requirements and recommendations for permanent booths、ISO?17651-2:2024 Simultaneous interpreting — Interpreters’ working environment — Part 2: Requirements and recommendations for mobile booths、IS0 20108:2017 Simultaneous interpreting — Quality and transmission of sound and image input — Requirements、IS0 20109:2016 Simultaneous interpreting — Equipment — Requirements、IS0 22259:2019 Conference systems — Equipment — Requirements等多部同声传译系统相关ISO国际标准,并主编和参编了GB 50524-2010 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799-2012 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1043-2014 电子会议系统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多部同声传译系统相关国家标准,从行业技术积淀、标准编制经验、研发投入支撑等方面,均具备完成本国际标准转化项目的条件。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ISO 24019:2022对发言人/手语者到口译员,以及对从口译员到受众,发言人/手语者到受众的声音图像质量,以及口译员工作环境的搭建设置进行了规范,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音频性能、声画同步、听力保护、传输质量、口译员界面、虚拟翻译台、内部通讯、录制/存档、数据保密等。 此外,该标准对声音/视觉干扰源、传声器的摆放及使用、音频信号的测试方法进行了介绍,作为提示与指导。 本标准拟修订内容: (1)增加了“符号和缩略语”一章。与ISO 24019:2022相比,在结构上有较多调整。两个标准之间的结构变化对照一览表见附录D。 (2)做了下列最小限度的编辑性改动: ——删除了ISO标准化文件的封面、前言;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以注的形式给出了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国家标准化文件(见2); ——删除了术语和定义引导语中ISO/IEC术语库网址信息(见3); ——调整了次要术语interpretation的位置(见3.1.1); ——用小数符号“.”代替“,”(见9.6.2、10.7.2); ——增加了与ISO/IEC标准化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国家标准化文件,删除了参考文献中的AES17-2020及AIIC指南(见参考文献)。 (3)除最小限度编辑性改动之外,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改动: ——修改了引言; ——修改了标引序号说明的编排方式(见图1~图3); ——表中无内容的单元格用一字线形式的连接号表示(见表1); ——修改了量的名称,用字母符号代替(见8.1.2.2、9.4、10.5、附录C); ——按照规范格式修改了单位符号(见表1、8.5.3、9.4、10.5、表4、附录C); ——调整了表的排版,因表中的单位均相同,在表的右上方增加了关于单位的陈述以代替各栏中的单位符号,同时将数字前的文字表述“至少”由数学符号“≥”代替(见表2、表4); ——因表中各栏使用的单位不完全相同,在相应表头中量的名称之下增加了单位符号(见表3、表5); ——合并了注包含的列项相关内容,将其并为一段(见8.11.3); ——更改了条文和注中已废止的国际文件,由现行国际文件代替(见10.1.1、10.1.2); ——修改了有性别指向的文字表述,将“高跟鞋声”由“尖锐的鞋声”代替(见附录A.1); ——修改了第二层次列项之前使用的列项符号破折号(—),由间隔号(·)代替(见附录A.2、附录B); ——修改了信噪比的符号,S/R由SNR代替,以上下文统一(见附录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