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铀矿冶流出物和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由 467(生态环境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280 辐射防护 |
本标准涉及铀矿冶设施的本底调查监测、流出物和辐射环境监测过程及相关服务。
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冶流出物和辐射环境的监测技术要求,包括一般要求、监测方案、样品的采集、预处理和管理、监测分析方法、数据处理、质量保证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铀矿冶设施选址、建设、运行、关停、退役、长期监护等过程中的流出物和辐射环境监测。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