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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由 TC269(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西安交通大学北京物资学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1-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2-05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01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01 服务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本标准是《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的修订标准,是面向新格局、立足新阶段、针对新需求的一个必要修订。

《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作为行业发展的关键引导标准,其实施十余年来,我国物流行业已发生根本性变革,原标准已严重滞后于行业发展现实和国家战略需求,亟需修订。

首先,行业规模实现跨越式发展。

企业体量与行业集中度显著提升,以“中国物流企业50强”为例,其入围门槛已从2013年的20.3亿元跃升至2024年的74.3亿元,原标准对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定量指标门槛过低,已无法真实反映龙头企业实力,失去了评估的先进性和标杆引领作用。

其次,高质量发展阶段对企业综合实力提出新要求。

原标准严重缺失对行业新重点的评估:一是在“双碳”目标下,缺乏对绿色运输、绿色仓储、节能减排等“绿色化水平”的系统考核;二是面对行业深刻的数字化、智慧化变革,原标准对信息化的考核仍停留在“业务信息化管理”的初级阶段,无法衡量企业在数据应用和智能决策方面的“数智化水平”。

最后,政策变化与评估实践暴露出部分不适应情况。

国家职业资格改革导致原人才指标失效;原“物流企业”定义过窄,阻碍了部分企业(如分公司)参评;质量认证要求也给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额外成本。

因此,对原标准进行系统性修订势在必行。

本次标准修订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且具备充分的可行性保障。

修订的重大意义在于,新标准将更具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使A级物流企业等级评估工作更具方向性和目标性。

它将推动评价体系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新时期我国物流企业在发展规模、服务品质、绿色智能和人才结构上的真实水平。

新标准将成为引导物流企业加快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迈向高质量发展的不可替代的重要工具,为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建设供需适配、内外联通、智慧绿色的现代物流体系提供坚实的标准支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确立了物流企业的分类原则、规定了物流企业类型与评估指标。 本文件适用于物流企业的界定、分类与评估。 文件规定了物流企业的定义、分类原则和方法、物流企业类型与评估指标。本文件适用于我国物流企业的界定与评估,也可作为对物流企业进行规范与管理的依据。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分类原则、物流企业的类型、物流企业评估指标。 文件代替GB/T 19680-2013《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与GB/T 19680-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对技术内容的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调整了范围,扩展了可评价企业范畴。 调整了运输型物流企业、仓储型物流企业、综合性物流企业部分评估指标要求。针对运输型、仓储型、综合型三类企业,更改“年物流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的各级别要求(见草案表1、表2、表3,2013年版的表1、表2、表3);针对运输型企业,更改“自有货运车辆”的各级别要求(见草案表1,2013年版的表1);针对仓储型企业,更改“自有/租用仓储面积”“自有/租用货运车辆”“配送客户点”的各级别要求(见草案表2,2013年版的表2);针对综合型企业,更改“自有/租用仓储面积”“自有/租用货运车辆”的各级别要求(见草案表3,2013年版的表3)。 强化绿色化水平相关指标。增加“绿色化水平”为一级评估指标。具体增加“新能源货运车辆数量占比”“燃油货运车辆排放达标率”“仓储清洁能源应用”等二级指标,引导企业绿色低碳转型。(见草案表1、表2、表3)。 强化数智化相关指标。将原指标“信息化水平”修改为“数智化水平”,在“数智化水平”下,增加“数据分析与智能决策系统”等考核指标及相应的各级别要求,更改“信息系统”“客户查询”的各级别要求及“电子单证管理”的AAAAA级要求,删除“货物物流状态跟踪”指标(见草案表1、表2、表3,2013年版的表1、表2、表3)。 根据国家政策和现实需要,优化部分指标的表述。如在三类企业评估指标中,统一删除“质量管理”指标;针对三类企业,更改“中高层管理人员”“基层物流业务人员”的各级别要求,删除关于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要求,提升学历要求(见草案表1、表2、表3,2013年版的表1、表2、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