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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烧结墙体材料和泡沫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由 469(国家标准委)提出,委托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西安有限公司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61389-Q-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下达日期
2026-03-02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1-07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2-06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提出部门
国家标准委
技术委员会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烧结实心制品和泡沫玻璃绝热制品。烧结实心制品包括烧结装饰砖、烧结路面砖、烧结瓦及烧结普通砖。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烧结墙体材料和泡沫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烧结砖和砌块、烧结装饰砖、烧结道路用建筑制品、烧结瓦和绝热用泡沫玻璃生产企业的能耗计算、考核,以及对新(改、扩)建企业或生产线的能耗控制。 主要修订内容: (1)为针对不同产品规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更改了适用范围将“烧结实心制品”调整为“烧结装饰砖、烧结瓦和烧结道路用建筑制品”,明确不同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2)补充增加了术语“烧结墙体材料产品综合能耗”,并根据该定义统一术语表述,修改了术语“泡沫玻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定义。 (3)更改了烧结墙体材料和泡沫玻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本次修订对于 GB30526-2019 中烧结实心制品的类别进行细化,分别对不同产品“烧结装饰砖和烧结普通砖、烧结道路用建筑制品、烧结瓦(干压烧结瓦和挤压烧结瓦)”规定相应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根据近三年泡沫玻璃单位产品能耗值降低的情况,对泡沫玻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进行了调整。 (4)根据 GB-30526-2019 中关于 6.2.1.2泡沫玻璃综合能耗统计范围的表述,补充增加了烧结墙体材料统计范围的具体内容。 (5)生产中均会产生大量余热,为规范统计企业回收的余热,避免重复计算,增加了余热利用的统计方法。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强制理由: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