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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低空飞行航线规划气象风险评估》由 TC507(全国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气象局江苏省气象局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亿航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空天科技研究院(南沙)广州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4-02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5-02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归口单位
全国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气象局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旨在为低空飞行(特别是无人机在真高1000米以下,可延伸至3000米以下的空域)的航线规划提供一套科学、规范的气象风险评估方法。其核心技术要求如下: 1. 评估原则与规范依据 确立了客观性、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四项核心原则,规范严格遵循GB/T23694—2024、GB/T27921—2023等风险管理标准,GB 42590—2023无人机安全要求及QX/T 423—2018气候论证规范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 2. 数据资料要求与质量控制 参证站选取:需满足30年以上历史数据序列,水平距离距航线中心线≤30 公里、海拔高差≤300米;地形复杂区域需2个以上相邻站点插值计算,确保数据代表性、可靠性与完整性。 资料类型:涵盖参证站历史气候资料、区域自动站数据、低空气象情报、地理信息数据、近5年灾害案例及飞行器性能阈值资料(抗风、防雨等)。 资料处理:规定需按照气象行业标准(如QX/T 65, QX/T 66)进行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异常值修正和标准化处理。 3.风险分级技术标准 航线及关键气象要素均划分为5级风险(Ⅰ级极高至Ⅴ级极低),其中Ⅰ级绝对禁止飞行,Ⅱ级原则上禁止飞行,Ⅲ级需强化防护,Ⅳ级加强监测,Ⅴ级适合飞行。 4.评估方法 (1)单因子风险评估:采用历史数据分析法或概率评估法计算单因子风险等级。 (2)综合风险评估:通过加权综合法(气象因子赋予权重值)或风险矩阵法(可能性×影响程度二维分级)实现多因子融合评估。 (3)区域评估:基于自动站数据,通过空间插值生成分辨率≤1公里的风险网格矩阵,并引入地理风险影响系数,修正网格风险等级。 (4)航线风险评估:采用空间叠加分析提取航线网格风险信息,通过最高风险原则、高风险里程占比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全航线风险等级。 5.评估报告技术要求 编制原则:论点明确、论据充分,科学公正反映评估全过程,满足客观性、科学性、系统性要求。 核心结构:需包含航线概况、编制依据、气象资料说明、气候背景分析、灾害特征分析、风险评估结果、综合评述及航线优化建议等关键章节。 6. 对新型风险的考量 除传统气象要素(风、降水、能见度等)外,需分析雷暴电磁辐射、地球磁暴等新型风险因子,考量对导航、通信安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