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质量管理 测量管理体系要求》由 TC151(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20 质量 |
|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0012:2025。
采标中文名称:质量管理-测量管理体系 要求。
修订后的GB/T 19022-202*结构如下(相比GB/T 19022-2003将发生重大变化): 1)、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改为A类标准,可作为管理体系认证标准,不再是ISO 9001的支持性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明确与ISO 9001保持一致; 3)、增加了不少术语,且与ISO 9000保持一致; 4)、增加了组织环境条款(ISO 10012:2003只在7.2条款要求识别法律法规); 5)、增加了领导作用(ISO 10012:2003要求的是最高管理者确定计量职能、提供资源、组织管理评审); 6)、强调了风险管理(ISO 10012:2003仅要求应基于测量设备、测量过程失效风险,来确定测量管理体系管理的测量设备、测量过程范围); 7)、将支持性条款进行了合并(合并了ISO 10012:2003的6.1、6.2、6.3条款); 8)、强调了测量过程控制,提出了测量过程策划、设计、设计评审、测量过程控制、设计验证、测量过程实现及测量过程确认。对外部供方的控制提出了更高要求、提出了嵌入式测量设备的管理要求、提出了测量结果交付管理要求、提出了不合格的测量结果管理要求(合并了ISO 10012:2003的5.2、6.3.1、7.1.1.、7.2、7.3、8.3.2、8.3.3条款,删除了ISO 10012的7.1.1); 9)、增加了绩效评价条款,强调了绩效分析、评价,增加了管理评审输入要求; 10)、删除了预防措施条款。 ISO10012:2025(FDIS)条款内容为: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组织环境 4.1 理解组织及其环境 4.2 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4.3 确定测量管理体系的范围 4.4 测量管理体系 5 领导作用 5.1 领导作用与承诺 5.2 测量管理方针 5.3 角色、职责和权限 6 策划 6.1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6.2 测量管理目标及其实现策划 6.3 变更的策划 7 支持 7.1 资源 7.2 能力 7.3 意识 7.4 沟通 7.5 成文信息 8 运行 8 .1 运行的策划和控制 8.2 测量过程要求 8.3 测量过程的设计与开发 8.4 外部提供过程、产品和服务的控制 8.5 测量过程实施 8.6 测量过程结果的放行 8.7 不合格输出的控制 9 绩效评价 9.1 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9.2 内部审核 9.3 管理评审 10 改进 ISO 10012:2003等同转化为GB/T 19022-2003《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国内无其他类似的管理体系标准。 国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了计量器具(也可称为测量设备)的管理要求,测量管理体系运行是需要遵守该法律及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计量技术规范,如: 1、《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2、《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 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 4、《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 5、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6、国家及部门、地方的计量检定规程(JJG)和校准规范(JJF)。 改版后的GB/T 19022-202*将在条款4组织环境中,要求识别并确保满足相关方的要求,但不会直接引用这些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同时GB/T 19022-202*也不会与这些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计量技术规范发生冲突。 修订后的GB/T 19022-202*基础和术语将与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保持一致。 修订后的GB/T 19022-202*部分条款内容将与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保持一致。 修订后的GB/T 19022-202*基础和术语将充分参考JJF 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